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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ch 23 风吹起你金黄的发,有天使的影子橘红色如火的那个傍晚,你向我走来。 风吹起你金黄的发,有天使的影子。 时间在你低垂的眼幕下缄默。 我用三十年岁月褪去, 当初海的咸腥。
刚刚看了Martin Scorsese的《纯真年代》The Age of Innocence。我没有读过Edith Wharton的原著,但是我非常非常喜欢这部电影。
其实纯真年代,这个题目本身就讽刺而让人哀伤。 纯真?何谓纯真?莫非是Newland对他温柔贤良的妻子May的理解,他一生都认为她善良而天真,以为世上的一切事情她看到的都是美好的部分,他的罪恶和挣扎她根本不懂她的世界到死都是干净的。一直到她死去,他晚年的时候,他才从他儿子口中知道May一直都知道他曾经想抛弃所有与他爱的Ellen在一起,是她成功地挽留了他和他们的家庭。她的温柔,贤惠,都只是她隐忍和智慧的演示。Newland一辈子没度读懂这个伴随他一生的女人。她的纯真是个假象,她恰恰是他们三个人中最事故而善使心计的一个。从头至尾她都清醒地看着Newland和Ellen的挣扎,在一旁冷静地捍卫着属于她的东西。她要的东西是世俗的,一个幸福的家庭,一生平安富裕,别无所求。她是在那个墨守成规而压抑的时代下最懂得生存的人。早早去世的她是这个故事里唯一的赢家。
在那个年代,人人表面友善光鲜,背后却充满了流言飞语,勾心斗角,苛刻而墨守成规。那是一个所有人冷眼看着别人的是是非非的年代,那个年代,本无纯真可言。
于是所谓的纯真年代,倒不如说是目睹一个人如何失去纯真的赤子之心的故事。那个人,正是Newland。Newland是一个梦想家。对于Ellen的叛逆和独立,Newland一开始就是欣赏的。 在那样一个守旧的年代,他相信“女人应该和男人一样自由”,Ellen对她自由痛苦的追求正是如此深刻地打动Newland的原因。其实Newland对Ellen的爱情,主要建立在Newland本身就一直怀有的对他身处的社会不满的基础上。在Newland最初认识Ellen的时候,Ellen同样是一个充满这梦想的女人,她抛下一些逃离她的丈夫,勇于挑战古板的上流社会的条条框框。她渴望自由,不顾自己的名誉想和她的丈夫离婚。她与身处的社会格格不入,处处都遭到冷言冷语,但她的鲜活和独特却让Newland在她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,他们是在这个迂腐是世界上同样渴望解脱的两个人。在他眼里,Ellen是这个陈腐的社会中的一口新鲜之气,他天真地相信如果能于Ellen在一起,他们能够营造的是一个没有枷锁的世界。就如Newland那天在马车狭小的空间里于Ellen唯一一次温存过后说的,‘我希望我能和你一起到一个没有(“情妇”、“妻子”)这些概念的世界’。但这样一个世界,怎么可能存在?
而相比之下,May的乖巧文静让Newland感到窒息。这个世界上普遍存在着两种人,一种是跟随主流的人,另一种是渴望改变的叛逆主流的人。May属于第一种,而Newland相信自己和Ellen都属于第二种人。对于Newland来讲,第一种人代表的是平庸的没有梦想没有追求的人生,而第二种人,尽管可能遍体鳞伤,Newland那时候相信只要有足够的执著,最终打破成规的自由也许是有可能达到的。这就是为什么Newland会在和May结婚之际突然醒悟和Ellen的生活才是他想要的。
可惜,Newland的求婚却被Ellen拒绝。这时候,发生在幕后的仅仅露出些许痕迹的是Ellen挣扎过后的决断—她的失去纯真。
Ellen,可能是整个故事中最具有神秘魅力的角色,在这个时候正悄悄地褪去不顾世俗眼光的傲骨,选择面对现实。这种选择,与其说是“选择”,倒不如说是“无奈地被选择”。Ellen已经经历过一次梦想的破灭。就如同她丈夫的朋友对Newland所说“Ellen曾经是抱着梦想进入这段婚姻的,但是她的丈夫却不理解这种幻想,而最终,她的梦想……毁灭了”。结局是Ellen的第一次逃离。第二次,导致Ellen最终毅然决然地离开Newland的是因为她的表妹May告知她自己已经怀孕了。这个时候,Ellen意识到的是在自己的爱情/梦想的对面,站的不仅仅是舆论的是是非非,还有Newland本应该拥有的平庸却安宁的生活—他的事业、妻子、孩子。这一刹那Ellen真正意识到与梦想对立的是根深蒂固的道德和是非观。而在打破了道德和是非之后,他们的乌托邦只是一个泡影。于是Ellen选择离开,选择了放弃梦想。因为她终于明白“梦想”本来只是镜花水月,是墙壁上油画里的天使,仿佛近在眼前,却与现实无关。这一刻开始,她已经不是当初Newland认识的那个Ellen了。她转变成为了一个不幸却平安地跟随主流的女人。Ellen的抗争结束了,她生存着,忍受着。
当Ellen放弃的那一刻,Newland也失去了抗争的理由。Ellen的“被选择”让他成为了“被选择”下的附属品。Newland的放弃,是一个漫长的持续了一生的过程。和May的生活,平静得让Newland在某个时候甚至觉得幸福。他的图书馆,也就是May告诉他自己怀孕了并已经告知Ellen的地方,他目睹了他的儿子接受洗礼,女儿结婚,他的儿子最终也是在那里告知他,自己在欧洲找到了一份工作。那是Newland的现实,而现实与梦想正如此残酷地背道而驰。于是Newland说“it was wonderful that...such depths of feeling could coexist with such absence of imagination”(当梦想不复存在后,人却还能感受如此深刻的感情,这真是一种美妙的感觉)。
其实我不觉得Newland是个懦夫,人无完人,被迫选择归顺于现实并不能说明一个人的懦弱。并不是每个人都是英雄和斗士,因为英雄最终是以死来荣耀他的丰功伟绩的。人生一世,只要宁静的活着,又有谁能谴责别人的苟且偷生?我们大家都是这样过来的。对于我,《纯真年代》描写的不仅仅是爱情,而是一部对人生成长活生生的写照。年轻的时候,有太多人都是梦想家,因为我们纯洁。可是太少人会是一辈子的梦想家,成长,就是一次次打磨纯洁的人的傲骨,直到他们遍体鳞伤,知道他们有一天成熟了,圆滑了懂得了生存才是真正重要的。叛逆,是一个人最终会失去的美好品格。除非你是John Lennon,到死都歌颂着:“You may say I’m a dreamer……”直到一颗子弹打穿了他的脑壳,梦想家和诗人死了,世界为他哭泣。
所以我早就预料到了Newland在最终的时候是不会去见Ellen的。Ellen象征的是一个早就陨落的梦想。而Newland已经谱写了他自己人生的路。他用几十年的时光走在了和梦想相反的方向,他已经早就回不去了。他会在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,看着近在咫尺的Ellen的窗口,想象这几十年前和他擦肩而过的爱情,他墙上的天使。然后只留下黯然的一笑。 在那个午后,Newland消瘦的身影消失在闪烁着奶油色光芒的街角。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mangieangie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DABDA2582828DDD8!1079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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